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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08:29:35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19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档案,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校将对2019级入学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学生处(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该项工作中的心理测试系统管理、普查结果反馈,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有效完成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19级全体新生(包括D19W18E19)。

二、普查时间

20191113--18日(补测时间为20191120日,地点另行通知)

单次普查时间为40分钟。按不同专业班级分批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3)。

三、普查方式

本次心理普查统一采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和抑郁自评量表(SDS),测试方式为网络测试,请学生携带手机参加测试。

测试网址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网站(从学校主页“校园服务”点击“心理健康”),用户名为学生的学号(如D1911010101W1911010101E1911010101),密码为学生学号后6位数字,测试地点详见安排表。普查完成后,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会抽查部分学生进行解释和说明。

四、注意事项

1、请将普查通知传达到每位2019级新生,每位在校同学必须按时参加测试,无故不得缺席。普查期间将进行签到工作,参加普查并完成测试的同学,经打卡签到可获得0.1思想成长的加分。

2、中心将安排心理教师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学校兼职心理咨询师、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员、新生辅导员需到测试现场协助做好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提前5分钟进入相应教室,同时,请各新生班辅导员仔细阅读《2019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要求》(附件2),对班级新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

1.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方案

2.2019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要求

3. 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

 

 

                    学生处(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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