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普及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决定举办我校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我校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活动主题 快乐成长 无悔青春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5月 四、活动内容 根据心理文化节主题和要求,结合各学院实际,策划了包括专题讲座、主题游戏、心理电影和团体辅导等形式的多项子活动,具体详见附件1《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活动安排》。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以心理文化节为契机,积极发动本学院学生广泛参与,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学生心理骨干队伍等有效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文化节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升自我效能,加强自信心。学院承办的活动要有组织、有方案地展开,务求实效,通过活动有效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 4、及时总结,常抓不懈。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加强领导,提高水平,及时总结,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工作的始终。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对心理文化节所有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根据活动申报、宣传、组织、开展和总结等情况综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予以奖励。 2、各项活动承办单位需在5月18日之前上交以下活动材料: (1)活动宣传相关佐证材料,可以是横幅、宣传海报或网络宣传内容照片等; (2)征集类型活动需将最终获奖材料(图片征集等)以电子文本格式上交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评奖结果整理制作成电子文档上交中心存档;同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包括活动名称、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承办单位和参与人数等内容); (3)活动期间的照片、视频等影像材料整理上交中心,视频材料请统一编辑为3—6分钟短视频,于活动结束三天后上交; (4)完成活动新闻稿和活动总结,如有校内外报纸、网络报道活动的,需同时提交相关报道材料。 3、所有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 xljk3344525@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郑书娅老师,办公电话:88223181,短号:622222。 4、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结合活动申报、宣传、组织、开展等情况结合上报材料评选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给予一定奖励。评奖要求详见附件2《第九届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奖评比要求》。 “浙药心悦”新浪微博二维码 “浙药心悦”微信平台二维码 附件: 1. 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活动安排 2. 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奖评比要求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18年4月9日 |